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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分细则)

册册睿 开车指南 2022-10-09 19:10:56 163 0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分细则

各位车主朋友们注意啦!

公安部日前发布新制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提升大家的行车安全文明意识

该办法对违章、违法记分

记分管理制度等

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具体有哪些变化赶紧来看看详细情况吧~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01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02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03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04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01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02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总的来说

考虑到驾驶环境的变化

交通道路新规做出相对应的调整

整体变得更人性化了

但是针对于一些驾驶时的高危坏习惯

则拟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记分规则改变别怕

只要严格遵守交规

那扣分就和你无关

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来源:张掖公安交警

新交规(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分细则) 第1张

2022新交规来啦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在2022年4月1日施行,新规对交通违法的扣分标准作出了更细致、更人性化的调整。

新规的调整具体有哪些?对车主有哪些影响?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次交通违法记分规则的变化。

超速惩罚更宽容

机动车超速规定放宽,在普通道路、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扣分。新规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低于最低规定时速扣3分。详细的扣分标准见下表:

AB驾照三项规定取消

取消AB驾照“扣12分降级”、实习期后的考试教育和“延长实习期”的规定。

新增C6驾照

在本次修改草案中,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公安部明确“增加驾驶轻型牵引挂车所需要的C6驾照”。

新增“学法减分”项目

驾驶员可以通过“交警12123 APP”中的【学法减分】项目,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并且经过考试合格或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就可以对本年度内的累积违章记分进行扣减,在年度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需要提醒的是:分值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

降低记分分值

记分规则由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新的记分规则增加了9分,去掉了2分,好处是原来一些违章严重一次性扣除12分的行为要分严重程度进行扣分,严重的依旧一次性扣除12分,有情可原的将降低至9分。

加重了部分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塞: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扣2分升为扣3分。

开车打电话: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由扣2分升为扣3分。

卖分: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

违法停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

从以上变化可以了解到新规对部分违反交规的行为扣分更加宽容,给了驾驶员改正的机会,同时加大了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军源驾培温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新交规4月1日起施行,交通违法扣分有重大调整!

2022年新交规来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除了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进行了降低以外,还删除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不少驾驶员表示这是好事!那么,具体调整有哪些?对车主又有何影响?小编为大家重点总结了以下几项。

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文章结尾附《办法》全文)

一、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调整

1、车辆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2、开车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扣12分变为扣9分);

4、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另外,新增2项条款: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也就是俗称的“卖分”(扣12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

二、好消息!学法可以减分

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扣分后可以通过学习消分!

新规实施后,全国推行“学法减分”,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后,未记满12分的,可在交管12123的“学法减分”中通过学习、考试来扣减记分。不过,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扣减6分。

三、买分卖分都将遭到严惩

买分者:除了对元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外,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卖分者: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四、肇事逃逸分两种情形扣分

1、肇事后逃逸,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2、肇事后逃逸,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由12分变为记6分。

以上就是本期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记分新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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