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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成都限号2022最新限号规定9月份
成都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2年04月25日起,工作日07:3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崇州市:孔子广场及周边
限行规定
禁止机动车(含摩托车)、各类三轮车和四轮车驶入严管区域
(三)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四)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五)限行五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2年09月03日17时00分,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南三环路三段、科华南路、绕城高速、锦阳大道、锦江大道、成龙大道、枫香街、棣棠路(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疫情相关车辆外,禁止车辆通行,请绕行经锦华路、锦阳大道、成龙大道、驿都大道、三环路通行。
(六)限行六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3日,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安宁河路、中环路锦绣大道段、经天东路、南三环路二段、棣棠路、枫香街、成龙大道、锦江大道、白桦林路、喜树街、成龙大道、银杏大道、驿都大道、东三环路五段、岷江路、邛崃山路(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抗疫车辆、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禁止通行。
(七)限行七
限行时间
2022年09月01日18时00分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全市范围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全体居民原则居家,市民非必要不离蓉,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蓉,来(返)蓉人员需完成“入川即检”。
(八)限行八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04日18时00分,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芙蓉东路、芙蓉东街、翠柳街、驿都大道、新建路、成龙大道、车城西五路、簧柏路、民和路、新富街、庙山巷、丰碑路、大安桥路、利州大道、锦阳大道(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疫情相关车辆外,禁止车辆通行,请绕行经锦华路、锦阳大道、成龙大道、驿都大道、三环路、绕城高速通行。
二、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三)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2年09月03日17时00分,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南三环路三段、科华南路、绕城高速、锦阳大道、锦江大道、成龙大道、枫香街、棣棠路(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疫情相关车辆外,禁止车辆通行,请绕行经锦华路、锦阳大道、成龙大道、驿都大道、三环路通行。
(四)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3日,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安宁河路、中环路锦绣大道段、经天东路、南三环路二段、棣棠路、枫香街、成龙大道、锦江大道、白桦林路、喜树街、成龙大道、银杏大道、驿都大道、东三环路五段、岷江路、邛崃山路(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抗疫车辆、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禁止通行。
(五)限行五
限行时间
2022年09月01日18时00分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全市范围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全体居民原则居家,市民非必要不离蓉,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蓉,来(返)蓉人员需完成“入川即检”。
(六)限行六
限行时间
2022年0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04日18时00分,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成都市锦江区:芙蓉东路、芙蓉东街、翠柳街、驿都大道、新建路、成龙大道、车城西五路、簧柏路、民和路、新富街、庙山巷、丰碑路、大安桥路、利州大道、锦阳大道(不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
因疫情防控,除疫情相关车辆外,禁止车辆通行,请绕行经锦华路、锦阳大道、成龙大道、驿都大道、三环路、绕城高速通行。
希望广大车主注意成都限行的时间、区域、规定,不要因为这个被罚。
定了,9月1日起施行!事关尾号限行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近日发布
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关于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事关尾号限行
快来看看
???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规定,当成都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实行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新能源车辆、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3:00至24: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
(三)工作日的3:00至24: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本市和外地汽车(含临时号牌汽车)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区域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四、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应当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告知。
六、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八、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2年。
最新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与之前有哪些区别呢?
交警部门进行了解读
???
空气重污染天气不同预警级别
受限车型、区域、时间均有所不同
(一)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
黄色预警 禁止在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通行;
橙色、红色预警 禁止在全市范围通行。
(二)核载5吨(不含)以上黄牌货车,全天24小时
橙色、红色预警禁止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三)工作日尾号限行
黄色、橙色预警时段扩展为6:00至22:00
红色预警3:00至24:00单双号限行
同时,在上述时段内,均禁止国三(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黄色预警期间国三排放标准的汽油车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此外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还发布了
关于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
成都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称,为应对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规定,当我市发布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将根据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燃(气)油货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最新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有哪些变化呢?
小布了解到,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受限车型、时间不变,均为: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但受限区域随预警级别变化:
黄色预警重点管理区
橙色预警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
红色预警全市范围
具体通告如下
一、臭氧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道路,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臭氧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重点管理区,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三、臭氧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全市范围内: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通行。[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以及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四、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及时向公众告知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的燃气油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紧急发布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实行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
五、在采取臭氧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七、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2年。
成都最新尾号限行提醒
“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6”
星期二为“2”和“7”
星期三为“3”和“8”
星期四为“4”和“9”
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不受“尾号限行”措施车辆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