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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号最新通知(西安限号最新通知2022)

册册睿 开车指南 2022-10-22 11:10:08 162 0

西安限号最新通知

西安限号最新通知(西安限号最新通知2022) 第1张

1.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20:00

2.限行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3.限行规则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转载来源:本地宝

西安交警最新通告:此类车限行措施有调整

原标题:西安交警最新通告:此类车限行措施有调整

10月14日,西安交警发布两则最新通告。具体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调整我市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落实好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号)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Ⅴ及以上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西安市货车禁限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须遵守西安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规定。

三、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按照2022年6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执行。

四、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下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须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号)的相关规定。

五、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本通告中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六、原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通告自2022年10月15日起实施。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

不系安全带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对在我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突出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并在原有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新增电话举报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在西安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六)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交通违法时,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举报电话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29-122

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 :029-12123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经辖区大队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会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

西安交警发布调整限行通告

10月15日,记者获悉,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我市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

即日起,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Ⅴ及以上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我市货车禁限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

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须遵守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规定。

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按照2022年6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执行。

燃料种类为柴油且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下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须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违反此次调整规定的,由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供稿: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梁璠

原标题:《西安交警发布调整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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