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开车指南 正文内容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2(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3)

册册睿 开车指南 2022-08-31 13:08:10 538 0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2

上海市政府昨天公布新一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办法》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需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以及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等条件。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2(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3) 第1张

“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将向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倾斜。”市发改委产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若消费者已拥有一辆用上海市非营业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燃油车,在此基础上购买混合动力汽车就不再符合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条件。

此轮政策还明确,2023年1月1日起,上海市不再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在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的个人资格方面,《实施办法》基本和上一轮政策保持一致,仅在两方面进行了微调: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消费者,若积分达到标准值,其社保要求由原先的24个月内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变为12个月内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二是对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不再按照居住年限判定资格,而是按照是否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来判定资格。

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的难度是否增加?市发改委介绍,《实施办法》和上一轮政策基本一致。首先,要转让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其次,购车人也必须符合申请新能源汽车牌照额度的要求。

目前,上海市已在“一网通办”网站设立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窗,消费者最快可在一周内走完从申请到牌照发放的全流程。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2023

因最近国家将新能源的补贴政策推行到2022年底,上海市也严格遵守,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免费专用牌照期限延长到2022年底。而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晚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也明确说明了,对插电式车辆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而且在2022年结束后将不再对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购买插电式混动车给予专用牌照额度。

上海市在新能源牌照制定方面与其他城市有所不同,其推行的是一车一牌规章制度,换句话来说,上海新能源牌照是连同车辆一起报废的,同时三年内不可转让过户。所以想要购买上海牌照新能源汽车的小伙伴们,若是不能接受这种制度,就要认真考虑,尽量理性消费。

另外,上海市也不再另设地方补贴。其中,国家推行的补贴政策也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补贴,另一个是地方补贴,如今没了地方补贴,也就只能申请国家补贴了。

换一种想法,2022年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算是末端了。赶在各类补贴政策结束前,可能会有很多人一股冲劲的购买新能源汽车,这样对于制造商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还会形成2022年新能源汽车又一次的爆发性增长。

2月10日,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上海市不再发放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下称“绿牌额度”)。

办法还明确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申请个人的要求。和此前相比,新出台的办法在要求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过上海市绿牌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外,还要求插电混动车辆需的购买者必须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的要求,并且名下没有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

新的办法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此前上海市已经发布新的限行政策,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上海一家自主品牌4S店销售总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预计在2021年5月1日前,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在内的新能源车在上海还会有一波利好行情。

免费牌照政策延续至2023年

2月10日,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的,本市继续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对于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还需要符合两点要求:个人用户或单位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同时,办法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一轮新能源车推广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在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方面,本轮推广政策也有新规定。办法明确消费者受让二手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符合相关条件和管理要求,也可以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但需要注意以下三点:受让的新能源车应当已在本市注册登记。若消费者受让外省市注册登记的二手新能源车,暂时无法申领本市专用牌照额度;二手新能源汽车受让人,应当具备与购置新车的消费者同样的资格要求;与购置新车的政策一致,2023年1月1日起,受让人受让二手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也无法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交易,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可以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根据确认凭证,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受让人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市经济信息化委不再向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

欢迎 发表评论:

文章目录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