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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尾号限行(天津尾号限行最新通告)

册册睿 开车指南 2022-09-15 15:09:42 177 0

天津尾号限行最新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9月6日起,我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尾号限行:(本地车+外地车+区域指标)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7时至19时(PS: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辆车一个星期只限一天

限行区域:外环线内(不含)

限行规则:由于是尾号限行,每辆车一个星期只限一天。具体限行日如下

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

星期一:2和7

星期二:3和8

星期三:4和9

星期四:5和0

星期五:1和6

注: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

天津尾号限行(天津尾号限行最新通告) 第1张

进出天津最新规定

>>不同地区来津规定

1、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

2、抵津后,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7天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7天内具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7天内具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6、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并开展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另外,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管控政策将定期更新。

>>境外回津规定: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并开展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进津政策措施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中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管控方式,采取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相应的管理方式,或酌情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的降级管控方式。必要时,管控范围调整至重点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旗)。

5.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7.重点疫情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玉树州囊谦县;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吉安市永丰县、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宁都县;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济纳旗策克口岸;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贵安新区、乌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深圳市福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翠屏区、叙州区,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阿坝县: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峡市、崇州市(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西藏自治区全域:8月1日以来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第1、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8.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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