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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治理方案_最新超载治理措施全解析

册册睿 开车指南 2022-08-19 20:08:14 212 0

超限超载,这个词对于常年奔波在路上的货车司机来说,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可能只是新闻里偶尔出现的字眼,但它背后隐藏的,是血淋淋的事故、触目惊心的道路损毁,以及整个物流行业的“不能承受之重”。治理超限超载,并非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它考验着管理智慧,也牵动着无数人的生计与安全。

超限和超载,虽然常常被一同提及,但二者在法律和侧重点上有所区别。简单来说,超载是车辆装载货物超过其核定载质量,关注的是车辆本身的承载能力和由此引发的行车安全;而超限则更侧重于车辆装载是否超过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设计限制,关注的是对公共设施的损害。 然而,在实际执法中,尤其是在2016年“史上最严限超载令”实施后,统一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国家标准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认定依据,使得超限超载的界限更加明确,执法标准也更加统一。

为何“超限超载”屡禁不止?这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动因。一方面,超限超载意味着“多拉快跑”,在运价低迷的情况下,这是部分司机和货运企业维持生计甚至获取更高利润的“无奈之举”。 正如一些司机所说,“不超载,不赚钱”。 另一方面,一些货主为了降低物流成本,也默许甚至要求司机超载。 这种市场失灵的现象,使得超限超载成为一个“囚徒困境”,单方面守规矩似乎意味着竞争力下降。

然而,超限超载的危害是全方位的,绝非危言耸听。

  • 对交通安全的威胁: 超载车辆制动距离显著增加,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侧翻等事故,是名副其实的“公路第一杀手”。 统计数据显示,70%的道路交通事故与货车有关,而这些事故中又有70%是由超限超载引起的。
  • 对公路设施的破坏: 超限超载车辆对路面和桥梁造成的损害呈几何级增长,原本设计寿命几十年的公路,可能几年内就损毁严重,大幅缩短使用寿命。 修复这些被破坏的公路,需要耗费巨额资金。
  • 扰乱市场秩序: 超限超载带来的低价竞争,使得合法经营的运输企业难以生存,扰乱了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形成恶性循环。
  • 环境污染: 超载车辆频繁刹车、加油,排放更多废气,同时货物撒漏也会污染路面环境。
  • 损害政府公信力: 超限超载问题屡禁不止,会影响政府的执法权威和形象。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最新的超限超载治理方案,正在从多个维度发力,力求构建一个更加系统化、智能化、长效化的治理体系。

1. 强化源头治理:掐断超载的“命门”

“源头不治,路面难清”。超限超载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货物装载环节。最新的治理方案更加强调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 这包括:

  • 企业主体责任的压实: 明确货运源头企业(如矿山、工厂、搅拌站等)的责任,要求其严格按照标准装载,并采取措施监督其车辆和驾驶员合法运输。 对指使、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人,将面临高额罚款。
  • 科技赋能源头监管: 推广在重点源头企业安装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对货物装载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 这种“互联网+监管”的模式,将超限超载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2. 深化路面执法:告别“猫鼠游戏”

传统的路面设卡检查,往往效率不高,容易被绕行躲避。新时代的治超执法,正朝着更加精准、高效、非现场的方向发展。

  • 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已成为常态。 通过依托超限检测站,实现24小时路警联合执法,并加大流动联合治超的力度,扩大执法覆盖范围。 这种合作模式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和重复罚款的问题。
  • “一超四罚”的落地: 对超限超载行为,不再仅仅处罚司机,而是对“一车四主体”进行处罚,即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和货运源头单位。 这种全链条的责任追究机制,旨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例如,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和驾驶员,以及违法车辆超过总数一定比例的运输企业,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 高速公路入口的严格管控: 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都已实施货车称重检测,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劝返,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同时,通过收费系统与治超监管平台的联网,加强了数据共享和监管效率。

3. 拥抱科技创新:让“慧眼”无处不在

科技是治超提效的“倍增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正在深度应用于治超领域。

  • 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普及: 通过在道路上布设动态称重设备、高清摄像机、激光雷达等,实现对行驶中货车的自动化、不停车检测。 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车牌、车型、测量重量和外廓尺寸,并生成完整的违法证据链。 这种非现场执法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覆盖面,弥补了人工执法的不足,尤其是在夜间等超限超载高发时段。
  • 治超信息平台的建设: 建立统一的治超综合管理平台,整合来自各个检测点、源头企业、高速公路的数据,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 平台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超限超载行为的趋势,为精准治超提供决策支持。
  • 信用治超体系的构建: 探索建立货运车辆、车主、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与信用记录挂钩,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约束。

4. 优化运输结构:从根本上减少公路货运压力

除了“堵”,更要“疏”。从长远来看,优化运输结构,减少大宗货物对公路运输的依赖,是缓解超限超载问题的治本之策。

  • 推动“公转铁”、“公转水”: 鼓励和支持将大宗货物运输更多地转向铁路和水路运输,减少公路货运量。 这需要完善铁路和水运基础设施,提高其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 发展多式联运: 推广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 推动公路货运集约化发展: 鼓励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减少“小、散、弱”的个体经营带来的乱象。

当然,任何一项治理工作都不会一帆风顺。超限超载治理依然面临一些挑战,比如执法人员可能产生的“厌战情绪”,源头监管的穿透性问题,以及如何平衡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发展等。 有些地区甚至出现过司机“带药闯岗”等极端事件,反映出治理过程中的复杂性和阻力。

然而,我们也看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创新,治超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公路通行效率提高。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的持续完善,相信“超限超载”这个顽疾终将被有效遏制,我们的公路将更加安全畅通,物流行业也将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引用来源:

  • 人民网:《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的危害和案例》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货车超载的危害有哪些?》
  • 人民网:《货车超限超载引发关注!这篇把问题说透了》
  • 澎湃新闻:《车辆超限超载危害大!兰溪分四个阶段整治》
  • 江山市人民政府:《“一超四罚”详解》
  • 汕尾市公安局:《货车超载的危害》
  • 中国政府网:《李盛霖:学习推广山西经验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持续筑牢高速公路安全防线常态化开展高速公路治超联合执法》
  • 岳阳市人民政府:《解读治超新规,强化依法执法、阳光执法》
  • 国务院公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坚决落实“一超四罚” 严惩超限超载》
  • 卡车之家:《货车超载到底该处罚多少?进来看看一图秒懂》
  • 人民网:《河南公路治超阻挠执法成为常态司机带毒药闯岗》
  • 烟台市人民政府:《超载与超限的区别》
  • 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
  • 交通运输部:《李盛霖强调:继续坚定而扎实地推进治超工作》
  • 卡车之家:《国家发改委:统一超限超载标准,不得无故设限阻断》
  • 交通运输局:《让超限超载无处遁形万盛探索非现场治超执法新模式》
  • 北京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交通委谈“北京治超新措施”》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
  • 海康威视:《公路治超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
  • 深邦智能科技集团:《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公路动态称重系统设备》
  • 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 广东省人民政府:《三次超限超载将被禁入高速》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对于货车超限超载的违规行为,超载率或者超限率达到多少的情况下会被处罚?》
  • 卡车之家:《“一超四罚”治超载有用吗?卡友:有本事去罚货主》
  • 杭州智诚惠通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治超》
  •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对集装箱运输车辆超限标准进行修改的建议》
  • 中国科技投资:《安徽省全域联网治超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
  • 物流时代周刊:《“史上最严限超载令”今日正式实施》
  • 深邦智能科技集团:《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应用与优势分析》
  • 汉斯出版社:《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综述》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信息多跑路治超更高效》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推进情况》
  • 智研咨询:《2025-2031年中国科技治超行业市场发展形势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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