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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真的可以不还?2020年新规下,这6种欠款可以不用还
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2、老赖虚拟账户法院可查封、冻结: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3、法院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3、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5、被刑事拘留: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总的来说,欠债不还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建议大家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发生赖账行为。并且在目前,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完善,在投资创业、贷款买房买车等情况下,要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进行。
2020年欠款不还的新规定
2021法律规定欠钱利息为年利率15.4%。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照民法典和新修正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从2020年8月20日以来,一年期LPR均为3.85%,四倍就是年利率15.4%。
欠债超过五年不还2020年新规
欠钱不还可以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过起诉的方式!一般期限是两年,为了防止过了诉讼时效可以在这期间主张权利比如短信索要,,,
欠债不用还钱了?2021年实行新规
答: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欠着这7种债的都可以不用再还了。
第一,夫妻单方面所负债务另一方不用还。
《民法典》规定,只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共同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其他的通通不算数,夫债妻还不合法。
第二,赌债不用还。
一切违法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因赌博、嫖娼等做欠的债务,不用管对方去法院告你也没用。
第三,过了三年诉讼时效的债务不用还。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如果三年里你都没有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保护
第四,高利贷中的高息部分不用还。
年化利率高于36%的,都算是高利贷,法院不予保护。
第五,被强制扣除的砍头息、断头息产品只需归还本金和利息。
比如你借了10万 ,在本金中扣除3万 ,实际到手只有7万 ,在算利息时他们还会按10万的给你算利息,这3万就算是砍头息,这种情况下,只用还7万的利息和本金就可以了。
第六,非法机构提供的贷款,套路贷等不用还。
通过欺骗、诱导等手段签订不公平的合同,收取高额利息的通通不用还。
第七,信息被盗用的债务不用还。
无法份子拿着我们的个人信息去借款,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个人不需要偿还,你发现后立马报警,让不法分子直接接受法律的制裁。
2020年这五种欠债可以不还
怎么可能不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欠债还钱?2021年新规出台,欠下的这7种债务不需要还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以上就是《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首先定义了什么是债,其次明确了债务债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列出了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关于债务债权的规定还有很多。
2018年欠债不还五种新规
2021年新规出台,欠下的这7种债务不用偿还
第一种:夫妻单方面欠下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共同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借钱用来家庭生活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其他的一律不算。
第二种:过了三年诉讼时效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如果在3年内,债主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他就丧失胜诉权,法院将不再保护。
第三种:高利贷
对于高利贷,大家都很熟悉,这是一种流行于民间借贷方式。一些个人和企业由于急用资金,就会找利息很高的一方借贷,但其实高利贷是不合法的,也不受法律保护的。
此前,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有24%和36%两道“红线”,低于24%的受到法院保护,必须偿还;高于36%的就属于高利贷,法院不保护,可以不还;在24%到36%区间的,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保
第四种:砍头息
砍头息是指从借款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手续费等名目,比如借款1万元,但被扣除2000元,实际到手只有8000元,在算利息时却按1万元来算。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还8000元的利息和本金,而不是1万元。
第五种:套路贷
套路贷就是指通过欺骗、诱导等手段,签订了贷款合同等行为。最常见的是这些年比较流行的各种校园贷,由于学生阅历少,不懂这些合同里的门道,导致欠款翻倍的上涨,借几千块,最终要还几十万。因校园贷被骗,最终承受不住压力自杀的学生,无一不是被套路贷欺骗。
第六种:信息被盗用的借款
第七种:违规机构提供的贷款
2020对欠钱不还的有新法规吗
2020年欠钱逾期利息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的话,并且该利息又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约定的利息计算利息。
但是如果你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那么从逾期之次日开始计算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直到还清本息之日止。
欠债不还2020年政策
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民法典欠钱起诉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